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日前,大连市纪委监委对3起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大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刘昌阳在相关工程项目招标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和在相关工程项目招标、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问题。刘昌阳在担任原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在负责某工程项目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违规同意项目设计、施工为同一家公司,授意他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保证该公司中标的意见,导致该公司顺利中标并与之签订合同;在负责某工程项目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发现项目设计、施工为同一家公司并与之签订合同,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流于形式,未能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上述两家公司均采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方式施工,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此外,刘昌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刘昌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沙河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建设科原科长罗琦违规干预招投标问题。罗琦在担任沙河口区原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建设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督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40万元;向他人泄露工程项目未公开的招标内容,在指导标书制作、工程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20万元;协助他人获得分包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20万元。此外,罗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罗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3.三寰集团商业事业部、大连三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王恺在相关设备采购、招标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和收受供应商好处费问题。王恺在担任三寰集团商业事业部、大连三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多次提供虚假比价材料办理相关设备采购业务,致使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参与采购竞价,导致采购比价失真;在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招标中,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采取向招标代理公司打招呼及评定最高分等方式,使得供应商中标,并收受好处费4万元;此外还收受其他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2000元。2020年7月,王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合同,违纪所得被收缴。

                                                               (大连市纪委监委)